书业资讯
书业搜索: 作家 资讯 电子书 出版社
您所在的位置:书业中国 > 书业资讯 > 行业动态 >

乌鲁木齐市店推出书款月结制

2008-3-26 14:14:09 字体:[][]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向全国的出版社发出一份“特别”的感谢信。这家书店在感谢信中向全国的出版社做出了一项郑重承诺:只要出版社要求,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完全可按实际销售一月一结书款。

  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显示了这家书店致力于构建和谐社店关系,营造和谐书业环境,树立诚信形象,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的决心。

  感谢信一经发出,就在出版单位中引起反响。中央党校出版社、华侨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等出版社立即回电,纷纷称赞该书店这种诚信经营的做法。为了兑现承诺,今年2月份该书店还向广州的两家音像出版社发出催结货款的通知电话。

  据了解,全国出版单位不同程度地受到书款拖欠的困扰,已成为出版业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严重损害着行业信用体系。与此同时,部分发行企业与出版单位之间由于结算书款的周期较长,也影响着出版单位资金的回笼,使出版单位经常承受资金紧张的压力。为此,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打破了以往沿用了多年的三个月乃至半年结算书款的惯例,决定采取一月一结书款的方式,帮助出版单位加快资金回笼,缓解资金压力。

  据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店之所以有信心做出承诺,一是基于近年来在全国书业中树立起来的良好信誉。截至目前,这家书店与业务相联系的各出版社未发生一起书款拖欠事件,而且常常还会因出版社的要求,提前付款。2007年,该店为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畅销品种提前付款34万元。二是该书店经过近几年狠抓经营、强化管理,已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书店资金充沛、流转通畅。据介绍,该店图书年周转次数为3.57次,远远高于同业的平均水平。三是建立了完善的财务制度。首先是实行了财务五级审核制,即所有书款要经业务采购员、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把关。而且还规定,到期书款必须在三天之内结算汇出完毕。为了强化财务监督、落实结算制度,2007年该书店专门成立了书款结算审计中心,配备了3名专职书款结算员,确保及时向出版社结算书款。

  “我们的承诺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回报出版社。”书店总经理毛建新说。目前,该店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出版单位的认可。一向对发行企业经营能力要求“苛刻”的商务印书馆经过实地考察后,一改过去不向该店供货的做法,垂直供货,与书店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

  据悉,该店已步入到经营管理良性循环中,从进货到卖场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机制,市场竞争力增强。书店2007年经营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完成销售1.26亿多元,比上年增长5.62%,其中一般图书销售6312万元,比上年增长7.68%;人均劳动生产率达到45万元,比上年增长12.39%。

书业资讯
>>文坛热点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 评论:
  • [最新资讯]

    将书业中国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书业中国 | | 申请链接 | 意见留言 TOP 书业中国欢迎各大出版社、出版公司及图书产业相关企业人士与我们合作!
    关于书业中国 | 网友评论 | 新站登录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书业中国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6-2008 COCOBOOK.NET 粤ICP备080399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