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是周传雄的《黄昏》这首歌,但是这篇文章并不是谈情说爱的,而是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对北京要求网店注册办照事件的一些思考。 最早看到这个消息是在搜狐社区的一个版块,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因为不针对在外省市注册的易趣等公司。可是,没想到这竟然变成了一场风波,专家都出来反对这种做法。为什么?最近,北京停止了注册的实行,这是网店主及专家的胜利吗?我看不尽然。 众所周知,中国要逐渐进入法制社会,包括网店也要纳入这一块,我很赞成;但是,要网店注册及办执照,还要交纳什么费用,这就很令人费解了。开网店的最大的优势是不用像实体店那样交纳各种费用,当然,这不是刻意逃避责任。如果没有这一块了还会有多少家网店会坚持下去?有的人开网店只是销售属于自己的东西,有的只是因为兴趣而来,属于业余的,这些人不算少数,他们一旦听到办照交费几乎都不考虑,停止营业——自己能挣多少呢? 网店也属于个人创业,为什么就不能给与支持? 法制网店与令其交费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我们知道,一个网店的成功靠的是信誉与强烈的自我约束,没有这些很快就会被淘汰。法制对网店的约束应该是,你应该怎么做,假如你做了什么不对的甚至违法的就会受到严惩。北京工商局可能认为,都应该缴税,不论实体店还是网店。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是不应该采用这种方式;而是,通过网店注册人,视其效益定下须交的税。 还有一点,鼓励合法网上开店,而不是竭源取鱼。 对网店交费办照之类的提议,希望像周传雄的歌那样处于黄昏状态,取而代之的是更合适的政策,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