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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草率收兵——29、善后事
阅读次数:308 发表日期:2007-10-15
29、善后事

    密捕  专案组办案很神秘,往往人被他们抓了,家中亲人都还不知道,有的被整死了,平反时才告诉你埋尸之处。当年就有陈承祖和施庭玉两人的妻子找到专案组要找她们自己的丈夫,说:“活要见人,死也要见尸。”专案组的人就糊她们说,“现在转移了一个地方,你们不要送饭了”。
    夏村有个陈戎,专案组晚上审问他时,他招架不住,就把自己岳父供了出来。岳父是个兽医,农村人称其是“劁猪的”,陈戎前面才交,后面,专政大队的人就被派去抓陈戎的岳父。单位上少了个人都不知道,还是早上“劁猪的”他家属到单位问,说一晚没见人,看看是不是在单位上班有事没有回家,还是怎么回事。单位忙打电话到专案组问,专案组才说人在他们那儿。
    诸如此类的事数不胜数。夏村信用社干部章在信的情况也是如此:
    章在信是在夏村石板街上街头的观音阁被密捕的。大约是9~10月的一个晚上,他在夏村农具社开会学习。会开不久,公社领导谢××和小学领导朱××,有意把章在信从会场邀出来边走边谈,引他往观音阁方向走去,话题七扯八拉,问让汤得宝当社直机关革委会主任有什么意见类之事。
    抓捕他的是乌石专案组的人,那些人早就已经守侯在观音阁旁。只见走得好好的,远处路边冷不丁冒出几个人,那黑暗处发出一个声音:“你是老章吗?”“我是老章。”章在信不假思索地回答着。话音刚落,那些人便一涌而上,随即,一个公安人员走上来就亮出手枪和铐子把他铐了起来,不容置疑地指着乌石方向说:“走,跟我们走!”公安人员中有一个人是陈×,章在信还与他同过事,当时天气有些凉了,于是就壮着胆子说:“等一会,行不行,我住在前面,我想回家拿件衣服?”他的意思也想借机让妻子知道,可那些人不容分说的叱责:“冷不死你,走!”那天晚上也见鬼,一路上没碰到一个人。
    据章在信讲,在被抓前就有点预感了:一是与他相处的很多人,平时都遵纪守法,工作兢兢业业,一下子变成反革命被抓去;二是他妻子原本被单位抽出来看守本单位“犯人”,几天前,忽然不要他妻子看守。妻子跟丈夫说:“我看不对劲,可能又怀疑到你头上了。”章当时还回妻子说:“心中无鬼,不怕半夜鬼敲门,没事。”谁曾想,老话不应验,没事,鬼也要来敲你的门。你想洁身自好,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心里凉冰冰是不行的。
    那天夜里把他逮到乌石供销社后面,连夜审讯至下半夜。不大的房间里,有两张桌子是拼起来的,上面坐着8个,都是公检法的一些人。他在夏村大区政府里干过政法公安,这第一夜未动刑,只是跪着。第二天下午,可就动刑不客气了。换了A××、B××两人审他,地点还是供销社的一个房间,关着门,章在信先是跪着,不交就用米达尺砍嘴,后来改用皮鞋蹬,又紧手铐又吊打。往后在反铐着的手背上又加绳子,两个审问人,一个向前拽一个朝后拉,就像捆茅柴一样,疼得人头直朝地板上钻,都快要断气了,脸肿得似面盆,手背肿得似大馍。
    他吃过晚饭去开会学习,后来就被逮捕,家里没人知道。他妻子见丈夫一夜未归,就到夏村社直机关向熟人打听,也是没有音信,都说不知道,后又去乌石老家寻找`更是无下落。母亲听媳妇说完,婆媳抱头疼哭。没几天,还是西溪大队一个姓李的女看守,看到章在信的母亲在打听,无意中说出了章的去处,章在信的母亲才晓得儿子的下落。次日,老母亲煮了几个滚水蛋送到乌石卫生院(关押地),可那些人不让她进,不准送。老人家只好求爹爹拜奶奶地说好话,最后才把鸡蛋传了进去。那时他母亲带三个孩子在乌石老家上学,其妻在夏村缝纫社,相隔着七华里。
    望着老母送来仍冒着一丝热气的一碗蛋,可做儿子的不仅吃不下也吃不着:说吃不下是因为心情不好,刚动过刑,一身疼,头脑里乱七八糟,不想吃;吃不着,那是因为双手被反铐着的,手动不了。但思前想后,还是要强迫自己去吃,如果不吃,老母亲见了心里就更难过,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吃老人家煮的鸡蛋了,以后就不一定能够吃到了,做儿子的无能如何也要把它吃下去。于是,在仍反铐着的情况下,章在信就用嘴和舌条吃,儿子在牢里慢慢地、费力地、一口口地吃着,牢外母亲得知她自己的儿子遭受不白之冤而身陷囹圄,那是老泪纵横啊!老人家待儿子终于把蛋吃完空着碗递出来后,再抹着她自己的泪眼走了。这里儿子听着母亲离去时“你要好好的”叫喊声,强忍泪水,心如刀绞,但他的心在哭泣,在流泪,更多的是在流血。
    坐牢,那是暗无天日的。那些日子,同牢房的还有陶自仿、陈士达、张学斌、孙和尚等。当时陶自仿已经可以说是残废了,专政大队人员命令章在信每天用开水为陶自仿寤手,为其揩屁股。
    章在信自己还隔三岔五的要被提审受刑,后来实在不行,就承认参加了,就瞎编。这个编也要会编,编的像。讲真话不行,还会挨骂,讲你是顽固抗拒,说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考虑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如一死,那谁又能知情,给他伸冤呢?这里面天天受苦,又何时能了呢?听审问人的口气讲他是个不小的人物,所以如果讲自己是小人物、小鱼小虾还不行,必须交是大人物。他自己先说是反革命民兵师的营长,对方有意引供说:“章在信,这个你不会干的?”怕又要动刑,章在信便改口说是民兵师的团长,后又改为参谋长。审讯人才说:“这还差不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吗!这是我党一贯的政策吗!”接着又问“错不错”?章在信急忙答“不错”。“是不是”?“是”,章在信忙不迭地应道。这时难帮人很高兴,问他可想喝水,并给章在信递了杯开水,章在信没喝。那些人并马上要章在信在笔录上签字,因手反铐,他们就把笔录在其被铐的手上按上了手印
    不交要吃苦,他想起被捕前的一个早上别人跟他讲的一些话。他家住在“古老村镇”一节中的梅渚庵村,隔壁有个姓张的理发师傅,是个瘌痢子。吃早饭时,那人捧着个饭碗在章在信家门口跟章吹牛皮说:“我把那个合作商店的孙同茂几棍子就打乖了,我跟他讲‘你这个人好不快活,看你斯斯文文,还要参加什么反革命哩?真看不出来嘛’!”其实他哪里知道,谁愿意去参加什么反革命吆!那些被抓的什么“反革命”都是被逼供信人为造成的,谁愿意放着好日子不过,去蹲什么大狱呃!
    章在信说他是被密捕密放的。放他是那一年的腊月二十七,公检法乌石专案组负责人黎组长和公安局王××把他喊去。那天天很冷,三个人围坐在火盆边。那次他们讲话已经还算比较客气,黎组长说:“你虽被逮起来,党籍还一直保留着,后天就要过年了,你可以回去,回家后还可以考虑考虑你的问题。”
    说到这,还有个小故事:就在章在信被抓没两天,他的房东汪进煜被抓去三高大队关押,汪之妻便猜测是章在信连带了她家老头子的。章在信的妻子正在欲哭无泪属于“反属”(反革命的家属)了,还要无端地天天受人家的骂,真是冤枉,但又苦于无法说清。邻里反目为仇,直至最后她弄清楚章在信与汪进煜不是一条线,才算停止了漫骂。
    章在信从密捕到密放,前后整整100天,事后想想,又好气又好笑。办案人员大概听到了什么风声,把一些不相干、无关紧要、明显错误的人放了回去,不说怎么把你搞错了,也不说给你平反,并且不敢公开说、公开放,只是悄悄地干活!生怕群众找他们算帐。那些人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都讲要放他回家了,还要他回去考虑什么?
    由这里就可以看出,他们放人是迫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是不甘心的。在放人的同时,就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地考虑好了退路,为他们今后翻案埋下了伏笔,打下了基础。
    就这样,章在信不明不白、无声无息地回了家。放包袱后有一天,有人告诉他,说他的问题是黄士红交的。一次,他碰见黄士红问:“你这个家伙,我是不是你瞎交的?我什么事得罪了你,搞得我差点没命、家破人亡的。”对方也就勉强的苦笑了笑没有下文。
    当年他们那些被关押的“犯人”,经常干苦力,一遇到开批斗会,他们就被叫去抬门板、搭会台、打扫卫生。那时见到街上标语上的人名字是倒着写的,一般是“打倒×××”或“×××畏罪自杀,遗臭万年”几个大字等等,就知道此人也不在人世了。但人死了,怎么死的?死尸在哪儿?就是没人晓得,也不会有人去告诉你,那个人就似乎被突然蒸发、无影无踪,人的生命在他们办案人员眼里无足轻重,视如草芥,不如畜生,碾你犹如碾死一只蚂蚁呀!用老百姓常说的话来说,“人还不如只鸡,杀鸡时还能听到叫一声哩”!

    检精 在调查组调查的后期,陈承祖的妻子王先娣有一天去了趟公社,她进去时,只见永庆庵的尼姑跟调查组郭庭长说话,王先娣耳朵不好,听不见,郭庭长好象没有表态。王先娣见缝插针盯着郭庭长说:“我不管陈承祖是不是反革命,死了,人总该交给我吧?”
    第二天,郭庭长便去了王先娣家,对王先娣说:“这个事不要急,我们还要查,死尸肯定要给你的。”他没说陈承祖真假反革命问题。
    陶胜春和陈承祖的尸体,被专案组分两个晚上运到船渡三仙姑庙里,将其尸体放进那菩萨的佛龛中,再用石灰把他们埋起来,庙门上贴上封条。那两个晚上河边大坝埂上可说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警卫森严。
    1968年抗旱抽水的晚上,专案组先派人沿途打招呼,叫抗旱抽水的社员暂时回家休息。头一次陶胜春是用担架沿着河边抬到三仙姑庙的;陈承祖是又一个晚上,先把他弄到河边,再将其拦腰捆住,是沿着河边给硬拖到三仙姑的。抗旱抽水的社员中有胆大点的,悄悄留下来,才看到了那些惨不忍睹的情景。
    陶胜春和陈承祖何时死亡?死尸在何处?他们的家属和亲人们都不知情。直到1969年春三月的一天,阮主任亲临乌石,派人将这两人的尸体交还给其家属时,们家属才晓得亲人尸骨所放之处的。而他们亲人的祭日,也就是死亡的具体时间,还是笔者因写作查阅档案后告诉他们,他们家属才得以知道的。
    在船渡到石壁陈之间有条河,河上有座木桥。1968年秋,也就是这座木桥上,很多群众看见专政大队的人全副武装,押着吴国平走村串巷游行,那吴国平手铐脚镣,过桥时脚镣在地上拖着,一步一“哐啷”的响着。
    据陶德萍回忆:检精那天,阮主任带着两个士兵,那桥上一头一个。通知她们做好检精准备,那四乡群众来了许多人围观。他父亲先于陈承祖死亡,尸体腐烂程度厉害些,陶德萍开始准备了很多衣服给父亲穿,但无法穿上身,又改用白布裹包,这白布少了还不行,结果两家人把街上店里的白布都买光了。
    检精结束,陶胜春的一只腿骨没找着,也就那样下葬在其妻陈金英一起。几个月后拆庵时,发现一截人的腿骨被狗叼着跑,上次给陶德萍她父亲检精时的一个人看见说,这肯定是“四矮子”的。陶德萍的叔伯姐姐在场,就将其拿回家交给了陶德萍。那时已没有办法,只好用报纸包包,在早已堆起的坟头上打个洞放了进去。
    王先娣说:“检精的人准备了木箱子放在三仙姑庵里。公社王部长通知我交尸日子,我准备了许多衣服。”王部长说:“你就不要去了,全社十个大队都代表你,你去没用,县里阮主任也来了,你要顾活的,不要顾死的,你应该省点力气去找县领导搞生活费,你先在家,等一下有人来。”
    “我等了两个小时都不见人来,觉得不对,王部长可能用的是缓兵之计。我曾跟王部长说,棺材要用12格的,要用锣鼓送到我这里与婆婆骨灰(一直放在家中,没有下葬)一道安放。想到这,我一稍跑去,赶到河边,河边桥上已戒严,桥的一头一个战士站岗,我就在桥东头哭,桥西头陶德萍在哭,也就从这天起,由于同病相怜,我和陶德萍成了忘年交,一直是好朋友到今天。”

    补偿  1978年主要几户人家的补偿情况如下:
    陈承祖:《致死者登记表》中评议栏是这样定的:安葬180元,生活困难150元,抚恤费230元;定期补助中,对小孩每人每月8元,年限5年,补至18岁止;其陈秋华13岁补5年,陈少华15岁补3年;合计2496元(含补发工资)。
    1969年4月6日,乌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上报给太平县革委会一份乌革字(69)013号文件,题目为“关于对我社干部陈承祖补发工资及抚恤其子女的请示报告”。其正文如下:

    我社干部被县公检法打成反革命,在拘留时死亡。当时由于政策观念不强,错误地扣了陈的工资(即六八年起六九年三月止),现经专、县革委会首长和贫宣队调查组查明,认为陈的拘留是错误的。经革命群众研究讨论,并已当众烧毁了对陈的所谓审讯等有关材料,给予放下包袱,恢复荣誉。
    经上级首长和调查组研究,及死者家属的要求,对陈被扣发的工资应该补发(六个月工资计币二百七十八元四角),对陈的安葬费(计一百零四元八分)按国家干部死亡报销,对陈的子女(陈有三个孩子,最大的九岁,最小的四岁)给予抚恤,每月由国家补助二十元。

    据他妻子说“补偿是一刀切,一个存折,一共三千多元钱,把生产队超支一还,就余2000多元”。
    曹国柱:曹国柱死后,其妻汤爱玲尚有一老母以及4个小孩。1969年8月1日,乌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以“乌革字(69)011号”文件形式,上报了一份题为“关于对死者曹国柱要求抚养费的报告”给太平县革委会,下面加盖着“乌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行政事务专用章”。由国家抚养子女2个,每人每月补助20元,每月合计40元。1978年安葬费180元,生活困难(补发工资)285元,合计465元。 
    陶胜春: 欠贷120 元,超支100 元,安葬80 元,生活困难108 元,计408元;陈金英:  仅安葬80元。
    和尚释从文(肉身菩萨):医药费200元,生活250 元,另外每月8元,年限10年。计1410元。
    施庭玉:超支202.78元,安葬费100元,生活困难30元。
    疏日福:医药费200元,生活困难150元。
    杨怀德:安葬费100元,生活困难80元,抚恤费100元;10岁小孩,补8年;17岁小孩补1年;两小孩每月各补7元;计1036元。
    ……

    交待  办学习班在当时很时髦很流行,似乎是遇到问题大家坐在一起商讨就解决了,可是发展到后期却变了味,成了整人的地方,大凡一个没有问题的人,只要进了学习班,就会给整出问题,嘴再硬也会屈服承认。原来人们以参加了什么什么学习班为骄傲为荣耀,后来人们对进学习班望而生畏、谈“班”色变。
    调查组结束调查,已经是1969年4月天了。是年7、8月间县城办学习班,美名曰“帮助揭公检法盖子”,地点就在县总工会,参加的有专案组的人、宣传队员,上访的五人,另加了几人,其中就有黄士红、陈士达、章在信等人。
    学习班办了一个多月时间,中途曾下去协助调查组进行过调查。在学习班上,去省城上访的三人的费用,由县里全部给报销。
    阮主任把几个上访人员请到县里参加公检法的学习班,还美其名曰“帮助揭公检法盖子”,其意图只不过是转移矛盾,推卸责任,找替罪羊替死——乌夏地区清队整死人是公检法一手造成的——殊不知,他们却是受军管组管,是由军管组派出的,军管组上面又是受阮主任指挥。学习班上要上访人员揭批公检法里的人和事。
    几个月后,公检法里有的领导和同志就被县里调出、下放了,算是掩人耳目的一种处罚。对县里来讲,事情总算对上对下作了个交待。
    此后的日子里,调查组的郭庭长也没有如约把结论给寄过来。当时,官方仍然认为反革命组织有,是吴国平搞的,只是扩大了。持这种观点和看法的人还不在少数。
    在夏村公社内部商讨平反工作会议上就炸了锅,不同意平反的说,“那么多的材料难道都是假的”?,但更多的同志赞成平反,不能再这么搞下去了,两边争执不休。
    多少年后,公检法专案组中被处理调动的人还发着牢骚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初叫我们抓反革命是他们部队的,现在说抓错了的也是他们!当兵的就狠些是吧?有什么了不起,我不也当过兵!怎么能这么出尔反尔,出了岔子,就拿我们来当替罪羊。”
    在张小水上访和调查组走后一周年时,驻乌石的马鞍山贫宣队(贫下中农宣传队的简称)还坚持着官方观点。为此,那一年,张小水他们还专门针对社会上各种社会舆论,在街上贴了一张大字报,题目是“纪念乌夏事件扩大化平反一周年”。
    这件事确实是千古奇冤,封建时代冤死了人,朝廷震怒,地方官轻者革职,重者是要杀头的。戏剧《杨乃武与小白菜》是人们所熟悉的,其冤屈最后得到了平反,此案牵扯进上百的人,有的是老乡,有的是师生,有的是同僚,有的……但统统都被慈喜太后查办革职。
    撇开这远的不算,就连上世纪中叶太平县当时靠边站的老领导老干部沈荣都说过:“我们那时当县委书记,如果冤死一个人,上级就要追查责任,书记我都要写检查的,何况现在还死了那么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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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游客:可悲可叹!让我们共同来拒绝那可怕的年代! 2008-7-23 13:10:56

游客:哦,还是进去看看吧.我想,既然是冤案,诸君读了,无论为官为民,总会受点启示吧.
一个对该事件有些了解的小公务员 2008-7-14 12:35:58

zhubo>>没看啊,听了各位大虾的话赶紧复制下来带回去看下。期望是部好书
   特来踩踩。。。。。。。。。。 2008-2-13 13:54:42

zhuimeng:8错,8错。。 2008-1-3 17:57:15

经历恐怖:据我记得,夏村扩大化时,来了个叫袁振青的驻军头头,他是个总刽子手。就是有他的撑腰,才使得那些打手们有恃无恐,草菅人命。在宁静、安详的小镇上闹出了一场千古奇冤的大案 2008-1-3 13:47:14

寒梅:“乌夏事件”对我来说是个故事,某天听我兄长提及他们那个年代所发生的事件,觉得我应了解一些那个年代的历史,不由打开一看,有点。。。。。。莫明的恐惧 2007-12-27 13:47:22

三律先生:很有史料价值! 2007-12-8 21:44:29

123:是好文章吗?我要进去看看。 2007-12-7 14:19:55

小娟:我也要好好看看 2007-12-7 10:10:59

小二爷:感谢徐先生!“乌夏事件”-文革沧海中的一粟,也许不被人记起,也许早被人遗忘。但“乌夏事件”受害者的家属永远不会忘记这人世间的悲剧。徐先生“跋迟到的祭奠”一文的发表也许不足以让人重视,更不能让施政者忏悔,但可以慰藉屈死的灵魂。安息吧!-“乌夏事件”的受害者!安息吧-爸爸! 2007-11-27 22:41:30

bls:我要好好看一下。我还要广告一下。 2007-10-21 1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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